Hong Kong Salesian School Old Boys' Association
慈幼學校鮑思高同學會
獎學金基金施行細則
一. 名稱
本獎學金基金定名為:1. 慈幼英文中學舊同學會獎學基金
2. 郭得勝紀念獎學基金
3. 麥觀黔神父紀念獎學金
4. 梁汝森紀念獎學金
以上四個基金集合為獎學金基金,簡稱為「基金」。
二. 宗旨
基金的設立,目的為獎勵成績及操行俱為優異,足以作為模範的同學,給予榮耀及鼓勵;透過獎學金之頒發,培養同學對學校之歸屬感。
三. 獎學金
為頒贈給本校中學文憑試成績及操行優異的同學。
本獎學金無須申請。
獎學金名額及金額不定,由遴選委員會按年決定。
獎學金之頒予乃極高之榮譽;獲提名者通常應出席特別儀式接受,並不得拒絕舊同學會將其名字保留刊印,或列於名冊上,以作為鼓勵訓勉後來者之用。
四. 評核及管理
舊同學會設立有「獎學金遴選委員會」,負責獎學金頒發的評核標準。
遴選委員會就各項有關基金之事項及申請進行商討及諮詢,但程序無須向外公佈。
對有關獎學金之發放及安排,遴選委員會之決定是為最後的決定。
遴選委員會每年會向舊同學會執行委員會呈交週年報告存案。
五. 遴選委員會成員
校長
指導神師
舊同學會會長
由舊同學會執行委員會委任人士兩名
六. 修改
舊同學會執行委員會有權對施行細則作出修改,無須先行通知學生。
七. 解釋
本施行細則之最後解釋權,由遴選委員會負責,如仍有不明確之細則,可以提交執行委員會尋求協助。
二零一三年六月修訂